清河镇人民政府

清河镇人民政府

山西省 · 运城市

稷山县清河镇人民政府的详细介绍如下:

稷山县清河镇人民政府(简称清河镇政府)管理本辖区行政工作,坚持以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突出党建引领,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保证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 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3. 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镇经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的公共服务。
  4. 领导清河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清河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5. 加强清河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它隶属清河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本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 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各项工作,推进网格标准化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8. 推进基层民主,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村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财产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9. 按照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开展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此外,清河镇政府还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应急管理、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以及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

在机构设置上,清河镇政府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内设机构,以及清河镇党群服务中心、清河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这些机构和单位共同承担着清河镇的各项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总的来说,稷山县清河镇人民政府是一个职能全面、机构完善的基层政府,致力于为本辖区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